定了!又一重磅改革落地!關乎所有人的共同財富
時間:2018-01-18 15:50 來源:經濟日報 瀏覽次數:17553又一重磅改革落地!
一份名為《中共中央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文件正式公布!
從字面意思來理解,就是國務院需要就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按照規定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那么,這項改革措施究竟有何重要意義?報告制度又如何設立?一起來看↓
守護人民的共同財富
先來看《意見》里最關鍵的一個詞——國有資產。
國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體人民共同的寶貴財富。
這份文件的一項重要意義就在于管好人民的共同財富。
《意見》中明確提到:
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對于增加國有資產管理公開透明度、提升國有資產管理公信力,對于鞏固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管好人民共同財富、加強人大依法履職等,具有重要意義。
實際上,在管好人民共同財富這個方面,國家已經出臺多項措施,并且取得了不錯的成效。比如,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專列一部分論述和部署“強化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比如,國辦發布了《關于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進一步夯實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四道防線”;再比如,近兩年國務院國資委制定和修訂的國有資產監管方面的制度就有大概30個左右。
那么,在已經出臺了這么多措施的背景下,中央為什么還要出臺這個最新《意見》呢?目的在于進一步發揮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監督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表示,為了貫徹落實好《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監督重點,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增強監督實效,讓監督長出牙齒。
該負責人還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加強國有資產監督,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要與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緊密銜接,特別是要與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決算、部門預算決算審查監督相結合,條件具備時與對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監督工作相結合,建立起多層次多角度、既相互分工又有機銜接的人大國有資產報告和監督機制。
摸清家底,將所有國有資產納入監管
《意見》體現了“奔著問題去”改革的要求。
在《意見》出臺之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多次就國有資產管理聽取國務院專項工作報告,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有所增強。但是,報告的主要是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還沒有完全覆蓋其他企業國有資產,特別是金融企業國有資產。
此外,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國有自然資源等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尚未列入制度化的報告范疇。這項工作程序不夠規范,內容覆蓋不夠完整,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發揮還不夠充分,有待從制度上加以完善。
如何實現全覆蓋,算一筆國有資產的“明白賬”?《意見》對于各個主體需要報告的重點做了具體規定:
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報告重點是:
總體資產負債,國有資本投向、布局和風險控制,國有企業改革,國有資產監管,國有資產處置和收益分配,境外投資形成的資產,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等情況。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報告重點是:
資產負債總量,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實施,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效益,推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等情況。
國有自然資源報告重點是:
自然資源總量,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等相關重大制度建設,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等情況。
《意見》還明確提出,國務院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學、準確、及時掌握境內外國有資產基本情況,切實摸清家底。要建立全口徑國有資產信息共享平臺,實現相關部門單位互聯互通,全面完整反映各類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效益等基本情況。
落實《意見》,今年會有哪些舉措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負責人介紹,按照工作計劃,今年10月份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將審議國務院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重點聽取和審議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這是在《意見》頒布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
根據意見的要求,2018年10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國務院書面提交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口頭報告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國務院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必要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依法作出決議。審議報告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組織將審議意見送國務院研究處理。國務院要在2019年4月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研究處理以及存在問題的整改和問責情況。
為幫助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全國人大財經委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將組織開展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題調研,并將專題調研報告印發2018年10月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供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時參閱。